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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 水 樓 」 面 積 屋 宇 署 擬 放 寬

2015-04-13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限制新住宅樓宇「發水」上限一成的「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實施四年以來成效欠理想。業界透露,近年成為市場供應「主力」的中小型地盤,申請「發水」過程困難重重,加上增建單位數目不多,估計近半中小型地盤均已放棄「發水」。據悉,屋宇署近月已展開檢討工作,擬在「發水」上限不變之下,稍為放寬可「發水」樓面面積。   為杜絕「發水樓」和「屏風樓」問題,屋宇署四年前以「推動優質及可持續建築環境」為名,修訂作業備考,按着當年與業界的共識,近月展開檢討工作,並諮詢業界。但據了解,由於屋宇署是次計畫觸碰的議題並不多,有曾獲諮詢的專業界別人士透露,當局僅對作業備考內的一些數字或用詞作出輕微修訂,被業界認為「小修小補」,未能應對實際需要。   本港綜合不同業界的看法,發展商對於指引要求所有申請「發水」面積的樓宇,必須符合「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之內樓宇後移(Set Back)的規定,以加強地區街道的通風,感到最難以滿足。據了解,由於現在的地面空間較為「值錢」,不少發展商也考慮到倘若後移樓宇後,變相需要提供公共空間,如用來栽種植物,難以產生「聚人」的效果,也為發展商帶來長遠的管理責任。   業界亦指,實際應用時才發現,滿足指引要求並不容易,前期工序往往因而拖長一年至一年半,加上市場近年推出的多是中小型地盤,即使所作出的建築設計可盡取額外百分之十的建築樓面,實際所增加單位數目亦不會太多,難以有利可圖,令發展商優化樓宇設計的意欲大減,估計約有近半中小型地盤,索性選擇不「發水」,或僅向署方申請少量樓宇寬免。   據悉,當局意識到業界滿足優質及可持續建築環境所提出的措施,面對一定困難,會探討令已可獲樓面寬免的項目或種類,日後可享有更大的樓面寬免,但強調百分之十的「發水」上限不變,以確保機制不被濫用。消息人士坦言:「從發展商角度而言,當然希望規管愈少愈好,但猶記得容許樓宇『發水』的制度昔日曾被濫用,若然放寬幅度過大,會被人覺得是『放過』發展商,因此必須取得一個平衡。」   對於業界認為在中小型地盤難以應用指引,消息人士表示理解,亦相信問題偶然也與地盤形狀亦有關係;跟進有關問題需要先界定何謂中小型地盤,才能判斷是否需要作出改動。至於樓宇後移,他指理應是較易被接受的優化措施,但承認亦有研究改善的空間。據了解,當局在聽取業界的初步意見後,稍後會作出一些更為具體的實質建議,預計一至兩個月後再諮詢專業團體及發展商。   測量師學會會長何鉅業認為,《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實施後,業界每當處理一些較為複雜或規模較大的圖則時,也面對不少不確定因素,很多細節在實際演繹時能是否滿足指引的要求,也需交由屋宇署內部的一個專家組研究,在未有太多案件及經驗累積之下,業界往往「摸着石頭過河」,難以計算成本。   他認為,當年推出的指引,理念或是過於理想,當中一些實際上較難應用的規限,當局應考慮放寬,「這可避免個個也做不到;現實上並不是每個地盤也可以做到模範建築。」   建築師學會副會長岑延威亦認為,屋宇署應就《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展開一個較為全面的檢討,因近年在實際應用時發現,當中有不少細節「左腳勾右腳」,令批則過程面對不少阻滯,有需要作出改善,避免間接影響樓宇供應的速度。 20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