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降低舊樓強拍門檻條例正在審議,發展局就草案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加入若果涉及無主財物,則將由政府提交不反對通知書等。
自住擁有人 改自用擁有人
發展局就草案提出7項修訂,大部分屬於技術性修訂,例如將「自住擁有人」改為「自用擁有人」,以清楚表明有關物業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就着強拍舊樓購買者、即有關發展商的保障方面,在中文版草案內加入在強拍滿6個月後,發展商便立即有權取回物業,而租客必須立即交回物業。
另外,政府因應法案委員會的立法會議員建議,加入新條款,若果被強拍的物業因為屬於無主財物而歸政府所有,政府將作為少數業主身份當作已提交不反對通知書。
發展局局長甯豪出席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主辦的講座,探討「調解」在促進市區重建與協助保障小業主方面所發揮的功能。
責任編輯:黃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