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明報
【明報專訊】現時內地推行樓市「以舊換新」的城市,主要透過三種模式執行。其一是買家、地產商和中介公司簽訂協議,買家確定有意向購買的新樓後,向地產商繳納部分訂金,再由中介公司優先幫買家銷售舊樓,在約定期限內出售,則買家可購買新樓,若舊樓未售出,則地產商退還訂金。目前深圳、重慶及上海都採用這種模式。
另一種模式是由地產商或國資平台收購舊樓,業主用賣樓所得購買指定的新樓項目。這種模式對舊樓有一定要求,例如地點、產權狀態、樓齡等,是南京、無錫等地現時做法。
第三種則是提供「以舊換新」優惠,包括稅費、公積金貸款等,長沙、蘇州、徐州等地便用這種模式。此外,鄭州、揚州則是三種模式並行。
有憂中介壓價 國企收購致財困
雖然樓市「以舊換新」對銷情、去庫存有幫助,不過從實際操作看,落地效果仍待觀察。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以舊換新」潛在問題包括買家會擔心中介公司將舊樓估價壓得太低,國企又可能會因為收購估價過高的舊樓,造成財政壓力。
收購門檻高 或損換樓意欲
此外,收購門檻限制部分換樓意欲,可能出現合資格的不想換、想換的又不符合條件,影響政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