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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3, 2024 星期六 大致多雲 18° 76%

粉嶺高球場環評 球會質疑環保署不公 覆核案開審 指補交資料無諮詢公眾

政府擬收回粉嶺高球場舊場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入稟申司法覆核,質疑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案件昨聆訊。哥球會一方陳詞指,署方未有就環評報告補交資料諮詢公眾,有違程序公義。 申請人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答辯人環境保護署署長,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土木工程拓展署被列利益關係方,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指,有法定要求環保署需就環評報告補交資料向公眾諮詢,惟署方未有就此作諮詢公眾,並批准環評報告,有違程序公義。 曾提供補充資料 遭環署忽略 余指,行政效率並非首要考慮因素,不能忽視的是程序公義及公眾參與,法庭需就此作考慮。余又指,答辯方曾解釋相關資料與環評報告一致,故毋須再作諮詢,余形容此舉屬繞過諮詢程序。 法官高浩文則指,公眾意見未必一致,但同意在欠缺檢視公眾意見下將沒法進行評核。余強調,署方不應在有既定前提下完成報告,指環評報告中的補充資料屬片面主張,沒有真正評核。 余指,哥球會曾提供補充資料,惟遭署方忽略,亦從未回覆,做法有欠公允。余指署方或認為補充資料並非循法定途徑交予署方而未有作考慮,惟署方不可自以為是專家便忽視公眾意見,余強調署方需確保程序公義,法庭需就此作考慮。 余又指,環評報告沒有遵從技術備忘錄,其聲稱在大範圍的樹木調查中沒有發現古樹木,報告嚴重低估生態價值。此外,法例亦列明只有未批租政府土地或鄉村地區旅遊景點上的古樹木,才合資格列入名冊,而粉嶺高爾夫球場則是租用土地,故場內的古樹木未能列入名冊。 潛在古樹位置 環評無辨別 余續指,然而政府收回土地後須重新記錄古樹木,余質疑環評報告沒有辨別出潛在古樹木,又指球場聘用的園境師發現球場內的80棵樹木極有可能是能列入名冊古樹木,只能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才能移除,惟環評報告未有分辨出有關潛在古樹位置,一旦收回土地興建房屋時,極有機會斬去樹木,影響生態平衡。 法官早於去年8月批准暫緩執行環評報告,以待本案聆訊,暫緩令不影響土木工程拓展署於舊場作實地勘察等工作,因不涉任何建築工程,故不會對環境造成任何損害。法官:高浩文;案件編號:HCAL 1258/2023;今續審。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