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樓市政策再鬆綁,離婚一年內且名下無本地房產的民眾,可執行首套房貸政策,而非此前的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人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住建委等聯合發布《關於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執行口徑的通知》指,根據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為更好支持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對周三(23日)後簽訂購房網簽合同,且離婚不滿一年的房貸申請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成套住房,執行首套房信貸政策。
銀行可按風險 定首付比例
通知又要求,各銀行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北京2017年因應樓市過熱,加強對住房信貸的監管,明確「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2021年,北京再限制在離婚前擁有住房戶數不符合限購政策規定者,自離婚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在北京市購買商品住房。該規定上月亦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