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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追收豪宅案半年內判決

2024-03-20    星島日報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胞弟龔仁心夫婦、胞妹龔中心及龔因心,早前被入稟要求遷出華懋集團旗下薄扶林豪宅華亭閣3個物業。雙方呈交結案陳詞後,昨於高等法院進行口頭補充,龔仁心一方指由大學閣重建到搬入華亭閣一直都是延續姐姐承諾和安排,原告方稱龔如心僅承諾妥善安排被告生活,而空泛承諾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法官陳美蘭將於半年內頒下判決。 原告指空泛承諾 法律難成立 龔仁心在庭上指原告方舉證不清晰,只選取近年來所發生的事,無視1980年至2008年在姐姐安排下居於華懋物業的事實,即姐姐「一輩子的願望」,被告方在書面陳詞中強調,華懋集團時任高級顧問譚維冠供稱沒有聽到龔如心對安排他們居住存任何期限,又重申譚作為員工並不知曉龔如心的 「家庭安排」,被告從未改變對胞姐承諾的信賴和依賴,因此構成龔如心「不可撤銷」、「不容反悔」的承諾。 原告方華懋代理有限公司回應稱,被告2012年才搬入涉案物業,故早年情況並無關係,被告稱共同假設和承諾是龔如心以個人名義提供住所直到他們不居住為止,原告指龔如心沒有如此承諾,只承諾妥善安排被告生活,但是空泛承諾在法律上難以成立。另譚維冠在接受龔仁心盤問時,並不同意家庭安排不需透露,若龔如心和被告確實有相關想法,應通知譚等人作出安排。 案件編號:HCA 2022、2024、2025/2019  記者 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