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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山32屋就清拆令上訴

【明報專訊】本報日前報道,屋宇署已向港島紅山半島涉及僭建的72間臨海獨立屋發出清拆令。屋宇署回覆本報證實去年11月完成山泥傾瀉位置4間獨立屋以外的85間屋巡查,共發出68張清拆令並對涉及的獨立屋「釘契」,惟當中32張清拆令的業主已提上訴。4間涉山泥傾瀉範圍的獨立屋亦有兩間提出上訴;餘下兩間的其中之一,屋宇署已展開檢控。 屋宇署:發出68清拆令及釘契 據屋宇署及地政總署綜合回覆本報查詢表示,關於業主正就當中32張清拆令提出上訴,上訴審裁小組正處理有關個案。另有一屋因業主於去年山泥傾瀉事件前已主動處理僭建物,有關註冊承建商正施工,毋須發清拆令。屋宇署強調會檢控無合理辯解而沒遵令的業主,一經定罪,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於罪行持續的每天可另罰2萬元,業主亦須自行承擔清拆僭建物費用。 另外,地政總署已向30間屋發出通知,飭令相關人士限期前拆除官地上的構築物及停止佔地,限期視乎拆卸工程規模,但不會超過相關通知發出後的150天。 涉山泥傾瀉4屋兩上訴 就山泥傾瀉位置附近的松柏徑第70、72、74、76號屋,屋宇署指4屋均有僭建,72號屋業主已委任認可人士,但仍未提交修繕建議書及建築圖則,署方已發警告信並展開檢控。70、72及74號屋亦涉非法佔地,地政總署指涉事業主或代理人已提交清拆佔用土地上構築物的方案,署方會繼續跟進。 另外,地政總署去年9月底已完成涉事山坡的緊急維修工程,相關費用約180萬元,政府正調查山泥傾瀉成因,如發現與個別獨立屋的僭建或非法佔地有關,會諮詢法律意見採取適當行動及追討鞏固斜坡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