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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租津94萬 建築署前工程師緩刑

2024-03-15    東方日報
【本報訊】一名建築署前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隱瞞他擁有所租用的物業,騙取政府自行租屋津貼共逾94萬元,廉政公署在2019年收到投訴展開調查,之後落案起訴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被告不認罪受審,結果被裁定3罪罪名成立,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接受判刑。法官考慮被告願意向政府歸還94萬元等因素,判他監禁9個月,緩刑兩年。 隱瞞擁租用物業 65歲被告鄭偉雄,1989年4月加入機電工程署(機電署),其後借調到建築署任職屋宇裝備工程師,並晉升為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是政府自行租屋津貼計劃的合資格申請人。不過,《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公務員不得就其本人或親屬享有經濟權益的住所申領租屋津貼。 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罪成。控方案情透露,被告於1989年10月至1995年10月期間,向政府提交3份自行租屋津貼申請表,就租用柴灣一個物業申請津貼,並在申請表上報稱在該物業中沒有經濟權益。廉署於2019年接獲貪污投訴遂調查,發現被告一直是該物業實際擁有人。被告為了隱瞞他享有該物業經濟權益,安排一名同事及一名親屬透過一間公司持有該物業。 案件編號:DCCC 97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