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7
經濟日報
【本報訊】房署房屋主任被揭發巡查時涉家訪了已離世的公屋住戶,昨否認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受審。被告時任上司作供指,疫情下允許在屋外做家訪,被告則曾解釋已忘了為何曾與已離世的住戶家訪。
上司曾查問 事主稱「唔記得」
被告李碧琪(51歲,房屋事務主任),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在房屋署的外展房屋管理系統,虛報已到東涌滿東邨滿康樓19個單位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承認事實指,被告案發時為離島區屋邨租約事務管理處房屋事務主任,2022年初調職善用公屋資源分組。
負責租約事務政策的房屋事務經理盧潔霜供稱,兩年一度家訪調查,旨在打擊濫用公屋,房屋事務主任會突擊家訪,進入單位核實住戶資料。
被告時任上司吳鈺明供稱,她約於2021年12月獲上司通知,被告負責於滿康樓其中一戶的獨居住戶作家訪,惟住戶早於同年9月中已離世,但系統顯示被告於9月27日曾作家訪。
吳應上司要求向被告了解,被告解釋「唔係好記得」,指自己是按一般程序家訪。吳供稱,在事發後她安排了另一名下屬重做被告負責的家訪。
吳於盤問下,同意於2020年疫情期間,由於有部分住戶拒絕下屬入屋巡查,故允許下屬在屋外做家訪。
裁判官:曾慶東;案件編號:WKCC3508/2023;今續審。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