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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債順序 中港業主排第幾?

2024-01-30    經濟日報
負債逾2萬億人民幣的中國恒大(03333)最終陷入清盤命運,如何執行、需時多長仍有待觀察,市場關注清盤後,恒大能否維持「保交樓」;一眾業主、境內外債務人的償債順序又如何? 保交樓為內房頭等大事,據恒大2023年中期報告顯示,截至去年6月底合約負債為6,039.8億元人民幣。所謂合約負債,絕大部分為預收帳款,即發展未履行交樓義務前收取業主的錢。面對如此龐大金額,一旦爛尾,恐怕會危及社會安定。 業主屬普通債權人 股權人排最後 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重整服務董事總經理吳宓表示,今次清盤只涉及恒大母公司,旗下涉及各項目的子公司為獨立法人,並沒有被頒令清盤,意味清盤人要先控制子公司,才主張繼續營運還是變賣資產。 他又指,保交樓要視乎每間項目公司的運作及建築合約,但母公司清盤,不多不少影響子公司在內地能否繼續舉債及營運。 償債順序方面,完成處理一般開支如律師費、訟費及法庭費用等後,剩餘資產將順序分發至優先債權人、一般無抵押債權人的申索,接着到無抵押債權利息,最後剩餘為股權人。 吳宓提到,業主一般可當作為普通債權人,與供應商等同水平,會後於優先債權人,即政府欠款及僱員人工。不過,需要留意,業主先後次序仍要視乎香港及內地業主的按揭情況、有沒有抵押品、樓盤狀況等而定。而且,若業主對應是子公司而非上市公司,有機會不屬於恒大債權人,所以要弄清是哪個實體。 另外,由於大多子公司在內地註冊,涉及跨境破產的問題,需要得到內地法院認可清盤人的資格才行。若沒有得到認可,便無法主張作為恒大母公司清盤人的權利,在國內可做的工作有限,對清盤程序有一定影響。 這意味可能會變相影響境外債權人的權益。因此,市場關注法院任命的清盤官,能否依據內地與香港2021年簽署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協助破產程序的會談紀要》在內地試點地區法院獲得確認。 作者:袁諾曦 責任編輯:劉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