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太陽報
【本報訊】長和系主席李嘉誠位於深水灣道的大宅,於復活節假期期間險遭爆竊!一名內地十九歲青年上周五疑企圖潛入李嘉誠大宅犯案,但他爬過圍欄尚未到大宅時即被巡經警員發現,當場將他拘捕。
另控非法入境
涉案青年昨被解往東區法院提堂,被控企圖入屋犯法及非法入境後未獲授權而留港兩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五月十八日再提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確認被告是否偷渡來港,期間被告需還押看管。
來自內地報稱無業的被告孟宏偉,十九歲,昨身穿全黑長袖T-Shirt及黑色長褲應訊,頭髮遮着前額且臉帶稚氣的被告,透過普通話聽取法庭書記讀出控罪並表示明白。他被控於今年四月三日在深水灣道七十九號企圖作為侵入者,進入該處之建築物的一部分,意圖在該處偷竊。被告另被控同日同地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
押後六周審訊
控方指,由於警方需時再作調查,以及要向入境處確認被告是否持雙程證來港抑或偷渡來港,加上要諮詢律政司意見以確定案件屬於哪一級法院處理,故要求將案押後六周,初步認為應於區域法院處理。控方指,由於案情嚴重加上被告在港無任何聯繫,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表明被告無提保釋申請。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並指因案情嚴重及被告在港沒有任何報稱地址等,即使被告申請保釋亦不會獲准。
控方在庭外透露,被告當日企圖潛入涉案大宅爆竊,並已爬過大宅外的圍欄,但與大宅仍有一段距離時即被巡警發現將他拘捕。資料顯示案發深水灣道七十九號大宅及所在地段為李嘉誠持有,李嘉誠一家居於該處多年。
案件編號:ESCC 10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