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經濟日報
【本報訊】23名男女涉串謀在10幢住宅及商廈維修合約中貪污,涉款逾650萬元,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11罪,昨再提堂,各人續准保釋至5月底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賄款逾650萬 控方需時研證供
23名被告分別為莊聰圖、林雪邊、杜漢森、吳德奇、王劭強、陳學欽、張寶儀、譚紹富、陳俊傑、麥永泰、楊永昌、楊効燐、陳元正、陳茂盛、楊永燊、楊志峰、吳梓楊、林慕媛、粘清波、張建華、曹紹偉、鍾國祥及潘志明。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串謀詐騙等共11項罪名,事發於2021年6月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涉及北角健威花園等10幢住宅及商廈的維修工程,涉逾650萬元賄款。
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尚餘16部手機需認證,因涉大量手機及影片證據,且有60名市民證人,控方需時考慮證供,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獲批。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案件編號:ESCC2137/2023;5月27日再訊。
責任編輯:吳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