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法院上周五舉行執行大會並發布典型案例。長沙市民周××買了一套豪裝法拍房,但當他完成所有手續去現場接收物業時,卻發現屋內一片狼藉,房門、樓梯、地板、吊頂、櫃體全被砸爛。這一切的正是原房東吳××所為。最終執行團隊對吳××進行處罰,並要求其賠償房屋裝修損失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1.9萬港元)。
雨花區法院執行局局長郭靖介紹,去年2月16日買受人周××,通過司法拍賣平台以222.5萬元(約244.5萬港元)投得雨花法院的法拍房一套。該房屋為臨江複式樓,裝修豪華,可立即入住。同年5月18日,周××完成所有手續,和雨花法院執行員去現場收房卻發現,屋內設施遭遇暴力打砸,房門、樓梯全部被拆毀,牆面、地板、吊頂、櫃體全被砸爛。
雨花區法院查實,屋內嚴重毀損為原房主、即被執行人吳××所為。執行團隊將她傳喚至法院,進行教育訓誡。一開始吳××不配合執行團隊工作,談話時更全程擺弄手機,對工作人員的談話充耳不聞。之後吳××情緒崩潰,發出驚聲尖叫,甚至出手推工作人員、襲警。最終執行團隊對吳××進行處罰,並要求她賠償房屋裝修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