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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僭建申報 逾半大型構築

【明報專訊】新界村屋僭建情况長期備受關注,屋宇署2012年4月1日起實施申報計劃。按計劃,業主須於申報期內向屋宇署申報在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且不屬「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並須每5年委任合資格者做安全檢驗及核證,即業主需分別在2017及2022年再申報。 5年一檢 不續申視作放棄 屋宇署回覆查詢稱,2012年申報期間共收到約1.8萬份申報表格,經處理後,接納當中約1.28萬份申報表格,涉約2.56萬個僭建物,當中較大型僭建物如天台構築物或搭建物佔逾半,約有1.3萬個僭建物(見表)。 2012納1.28萬申報 5年後1.1萬 屋宇署續稱,第二個申報周期(2017年)共收到約1.22萬份申報及其安全證明報告,當中約1.1萬份申報獲確認;第三個申報周期(2022年)仍在進行。署方稱,若業主沒於限期前提交報告而無合理辯解,則視為無意再繼續參與計劃。 屋宇署2012年4月起就新界村屋僭建物採取大規模行動,包括就違例情况較輕和對樓宇安全較低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實施申報計劃。計劃於2012年4月1日開始,同年12月31日結束,署方會就蒐集的資料評估風險,並按實際情况制定按序處理的執法計劃。 其他行動則包括清拆沒迫切危險、但違例嚴重和較高潛在風險的新界村屋僭建物(首輪取締目標);至於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構成迫切危險的僭建物,以及正施工或新建僭建物,則採取即時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