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3
經濟日報
美聯資料顯示報告指出,私樓租金連升10個月,2月私樓建築面積平均呎租約25.6元,按月升約0.6%。
租客捱貴租是鐵一般事實,每一個人都有自己一套經濟字典和住屋要求,即使是供平過租,部分人總會選擇租樓住,面對租金持續攀升下,個別租客甚為緊張包租公會否收樓。
早前一個4人家庭租客,於港島南租住一個2房戶,租金約1萬元,稍低於市場價,單位一年死約一年生約,死約期屆滿後,該租客即與包租公聯絡,表示欲與包租公再簽訂一份新租約。
租金升溫 少有到期不加租
租約到期,又或是傾續租,絕大部分都是包租公採取主動,先搵租客,除非租客打算遷出,就會主動聯絡包租公。早年前,就算租約已屆滿,部分包租公和租客亦不大理會,由它繼續運行,租金照舊;但近年租金持續有增長,少有包租公不加租,以中小單位為例,加租1,000至3,000元,續租時租金有變動或條款有修訂,租客和包租公就要再簽一份新租約。
上述4人家庭租客租約期還未正式完結,在處於生約期就向包租公提出再簽一份新租約,好明顯是租客心中有數,所租住單位租金較市價平,又擔心若干月,租約到期就要搬,想求心安,確保未來一段時間不用搬。
由於仍處於既定的租約期內,該包租公婉拒租客所提出的建議,不過,包租公派定心丸予租客,表示現階段不會賣樓,一切到租約正式屆滿時再商討。
避加租壓力 提出長死約期
另一個家庭租客,承租單位時更索性提出3年死約要求,據悉此家庭租客過去5年,已搬過多次屋,有業主加租,有業主賣出單位,新業主在約滿時通知不再續租約。面對一次又一次的搬屋,已經有吃不消感覺,每次搬屋除增加一筆額外開支外,對小孩子也會造成某程度不便之處,故最新承租單位,竟向包租公提出3年死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