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7
經濟日報
【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及精簡行政程序,其中包括放寬停車場樓面豁免安排。據屋宇署早前公布的作業備考,將放寬符合條款的私樓項目豁免一層地面停車場的樓面面積,措施由2023年12月底起生效。
現時在屋宇署豁免停車場樓面面積的規定中,私樓項目的地面上蓋停車場最多只能獲豁免50%,而地底停車場則能獲豁免100%,不少發展商為取得全數豁免,在新項目改為興建地底停車場,但副作用是導致項目的建築周期及成本均增加。
按照屋宇署最新作業備考作出略為放寬限制,在新規定下,私人住宅項目若要取得100%的停車場樓面豁免,在首兩層的停車場仍然要設置在地下,但在第3層的停車場則可以設在地面仍能取得100%樓面豁免。
據業內人士分析,雖然政府放寬興建上蓋停車場的程度不算很大,實際上只是豁免一層樓面,但由於興建3層以上的地底停車場成本往往較為高昂,故此措施仍然能夠發揮部分作用,特別是商業項目往往需要興建較多層的停車場,相信幫助會較大。
據屋宇署指引,有關豁免安排將適用於在2023年12月31日或之後提交的所有新建項目入則申請,包括重大修訂,但不適用於現有物業改建。
責任編輯:黃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