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明報
【明報專訊】傳統機制下,政府租契的續期需透過政府和業權人簽訂新地契來辦理,若地契涉共有業權,如多層樓宇由不同業權人擁有個別單位,則需先把新地契批予財政司司長法團,再由法團將單位權益份數逐一分給業主。發展局發言人昨日提到,2006年薄扶林花園地契到期,當時按傳統方法向逾1600名業主重新簽地契,手續過程十分複雜並耗時。
發言人稱,2025年地契到期的大部分是7至10層高的唐樓,2030年則有大型住宅例如涉5000個業權人的寶翠園等地契到期,其間多是中小型住宅的地契到期;當局冀透過立法訂立常設法定機制,由地政總署署長每年底刊登「續期公告」和「不予續期列表」,涵蓋不少於6年內到期的地契,以省卻逐一與業權人簽新地契,做法參照《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
發言人預計,明年6月底需處理376個於2030年前到期的地段續租,主要分佈九龍和港島,應沒有嚴重違契情况,相信獲續期機會很高;至於早前被揭發有多間獨立屋涉僭建及非法佔用官地的紅山半島,有關部門已完成巡查,會針對違規業主發清拆令,業主會否「屢勸不改」而不獲續期言之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