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星島日報
發展局就各類型物業地契續期情況,昨公布《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草案》),以透過立法形式設立恆常機制,由政府定期刊憲,以精簡有序方式分批為地契續期,省卻所有業權人與政府簽立新地契的繁複手續,一般用途地契將自動獲政府續期50年而毋須額外補地價,但業主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3%地租。「續期公告」由地契到期前3年,延至到期前6年,此舉有助穩定物業市場,增投資者信心。
▍本報地產組 ▍
發展局數據指出,由現時至2025年5月沒有地契到期,但由2025年6月至2030年,共有376個地段需要續期,以港島及九龍為主,不涉及新界區,當中較受矚目為西半山寶翠園;至2047年6月底,則共有2400個地段地契到期。而2047年6月30日當日,合共有30萬個地段的地契到期。這些到期地契每年涉及約150至1.25萬位業權人,至2047年6月底,涉及的業權人更超過150萬。
至2047年涉逾150萬業主
發言人表示,透過立法形式設立恆常機制,由政府定期刊憲,以精簡及有序方式分批為地契續期,有關草案將於今日刊憲,並建議把刊登續期公告時間由地契到期前不少於3年,延長至不少於6年,期望可於最快明年中《草案》獲得通過及隨即為相關物業續期,有助穩定物業市場及增加投資者信心。一般用途地契(即特殊用途地契以外的住宅、商業、工業地契),一般會獲政府予以續期50年而毋須額外補地價,但業主須每年繳交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
對於2025年至2030年到期的地契,不足6年期,發言人表示待明年中通過後,隨即為該批376個地段刊憲,以爭取時間進行續期。
每次為到期物業刊登「續期公告」時,發展局表示亦會公布「不予續期列表」 (負面清單),由地政總署全權酌情決定是否為地契續期,續期時亦會加入政府可進入及巡查地段有否違契,若業權人不遵從相關法例,政府可採取執管行動。
一般來說,政府均會予以續期,發言人稱除非個別地契因公眾利益 (包括國安條例)考慮,例如有嚴重違契情況而屢勸不改,才不獲續期,以97年7月起至今共有25份地契到期,當中只有兩份因業權人失聯而沒有續期,另一份因重建涉及地契修訂替代原有條款續期,餘下22份全部獲續期。此外亦設有上訴機制,供負面清單業主進行上訴。
設不續期選擇 料情況罕見
在地契續期時,發展局亦提供彈性供業主可以選擇不續期,但相信情況罕見,而回歸後亦未有出現同類情況,若業主不續期,政府將會收回相關地段或物業。
香港總商會表示支持相關草案,透過法例設立恆常機制,精簡續期安排,省卻所有業權人與政府簽立新地契的手續,並認為地契對保障市民和企業至關重要,而新續期機制有助提供確定性、降低成本和鼓勵投資。
香港測量師學會亦歡迎刊登續期公告延長至地契到期前不少於6年,有助提升土地管理效率和效果,並保障土地使用者權益及增強投資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