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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5, 2024 星期一 微雨 20° 81%

年均2300宗舉報 8%收回單位

房署已成立「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包括處理公屋租戶之間的舉報。房署過去3年,平均每年接2,300宗舉報,每年約有180宗個案涉及舉報的指控成立,須收回公屋。署長羅淑佩稱,會加大力度調動人手資源調查。 除了由房署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亦設「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虛報無擁土地 居民囚兩周 目前舉報濫用公屋途徑有4個,包括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2712、填交舉報表格、經網上舉報,或親身通知屋邨辦事處,資料會絕對保密。羅淑佩稱,過去3個年度,平均每年收到2,300宗舉報,當中不少涉及積怨或重複舉報情況。經篩選調查後,每年約有180宗指控成立,須收回單位。 另外,一名公屋居民因虛假陳述並無擁有土地,早前在法院被裁定違反《房屋條例》罪名成立,昨被判監禁兩星期,其公屋單位已被收回。 房屋署表示,這名居於上水清河邨的公屋居民,今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土地。其後調查揭發這名居民於案發時,全權擁有一幅位於新界西貢坑口的土地。房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共租住房屋居民,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