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一月 25, 2024 星期一 微雨 20° 81%

打擊濫用公屋 房署查冊揭59戶擁物業 8.8萬戶85%已申報 仍未交表「有可疑」

為打擊公屋濫用個案,房屋署歷來首次向租戶進行隨機查冊,調查是否擁有本地住宅物業;抽查首批2.5萬個租戶當中,證實59戶擁有房產,經調查屬實就要遷離公屋。房署上月已向8.8萬租戶發出申報表,須向房委會申報居住情況,本月底截止。 房署署長羅淑佩昨稱,目前約85%租戶已交回申報表,呼籲未交表的住戶要盡快遞交。她說租戶若花了兩個月時間仍未填好交表,等同給予房署一項重要線索,可探討租戶有否丟空或濫用公屋。 今年10月起,租戶入住公屋後,須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居住情況,以及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租戶購入香港住宅物業,一個月內也須主動向房委會申報;並授權房署向其他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可查核租戶資料。上月房署先向首批8.8萬租戶發出申報表,目前已收回近7.5萬份,收回率85%,交表限期是11月30日,目前還有1.3萬戶未交表。 須小心覆核 部分涉破產離婚 雖然表格未收齊,不過房署已開始行動,首次跟土地註冊處建立機制,進行資料比較及核對,查冊租戶是否擁有本地住宅物業,若擁有房產就要遷離公屋。房署已隨機抽選約2.5萬個租戶查冊,涉及約5.7萬名居民,初步發現59個家庭在香港擁有物業,佔總數約0.2%,可即時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書。 羅淑佩稱,房署須就每宗申報謹慎調查,小心覆核,強調各個案背後都可能有特別原因,形容不能「殺錯良民」。例如在59個擁有本地物業的租戶當中,有4宗屬於租戶已破產,物業已由破產管理署接管,因法律運作而業權更新需時,這些住戶就毋須遷出;還有各個案理據包括離婚、遺產繼承等,羅稱房署會小心處理、逐一調查。她強調,證實住戶以身試法虛報資料,會嚴肅處理。 至於還未交表的1.3萬租戶,房署會再透過電話、家訪、屋邨大堂貼通告等渠道,呼籲交表。羅強調,如租戶花了兩個月時間仍未填好交表,象徵給予房署一項重要線索,可考慮採取下一步行動,探討租戶有否丟空或濫用公屋。 羅淑佩:物業不能住人 酌情考慮 她再舉個極端例子,透露有租戶擔心主動申報後,會無端遭收回公屋。她指出,該租戶跟50多名董事共同擁有一個商住兩用單位,作為會址;但她認為,房署在這情況下,一般會運用酌情權,讓該租戶繼續住公屋。 至於若遺產繼承的物業,須由多名兄弟姐妹共同擁有,又需否遷離公屋?羅淑佩稱難一概而論,免得外界誤會。但她表示其中一項原則,若租戶擁可供居住的本地房產,就很大機會須遷出公屋,除非擁有物業不可能住人,才可考慮引用酌情權。 作者:吳卓峰 責任編輯:吳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