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
東方日報
【本報訊】近日有傳房委會將選定在1962年入伙、有超過60年歷史的彩虹邨作為高齡公屋分階段重建項目的對象,最快年底公布。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屋邨,但局方在選取重建屋邨時會考慮樓宇的結構質素、維修保養的費用和難度,以及能否在就近或同區安置居民。而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則認為,彩虹邨樓齡已達60年,房屋質素偏差,居民也反映希望重建。
當局指需考慮費用難度
何永賢表示,當局選取重建屋邨時,會考慮到屋邨的重建價值,若屋邨規模太細,即便重建後能增加的單位也不會多,現時政府已要求發展項目約5%的住用總樓面面積,撥作社福設施,政府規劃工作不容易。而要就近安置,她認為大部分老舊屋邨鄰近市區,周邊早已發展,故就近安置有難度。
文裕明則表示,彩虹邨屬大型屋邨,共有7,400多戶,若搬遷計劃分兩至3期進行,估計需約20年時間才能完成;他建議當局考慮以宏照道的公屋項目用作接收,並先處理彩虹邨內一些學校或較矮的建築物,利用有關土地建新樓用作安置。
而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認為,彩虹邨此類較早期的公共屋邨,會出現很多外牆石屎剝落或室內滲水的問題,估計每年維修費用達兩至3億元,維修成本可能是20至30年樓齡屋邨的兩、3倍或以上,而彩虹邨是位處市區較難得的完整土地,若用盡地積比率,或可興建40至50層高的樓宇,興建成公屋會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