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明報
【明報專訊】長和(0001)去年開售大埔鳳園嵐山時,因一度要求準買家簽署「無參觀同意書」以放棄參觀現樓,而一度惹起爭議;至於今次開售緻藍天,銷售安排則列明準買家在揀選擬購買的單位、或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可獲安排參觀所選的現樓或相若單位,惟同時卻指開售當日(周六)不會將相關單位保留、讓準買家於簽臨時買賣合約前參觀。長和並建議,所有準買家於開售首日(周六)前,安排參觀現樓。
一手銷售監管局(銷監局)回應時僅重申,根據一手條例,發展商把物業售予買家,要開放相關物業供買家參觀,或開放該項目的相若住宅物業供買家參觀,或有得到該買家書面同意無須參觀相若住宅物業。
完成揀樓便須簽買賣合約
根據緻藍天銷售安排解釋,儘管物業出售首日及其後會維持開放現樓予準買家參觀,但為維持售樓處秩序,及確保揀選住宅物業的程序暢順,準買家開售當日在揀選指明住宅物業後,即會安排作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程序,而準買家簽署合約前,相關單位不會保留予準買家參觀。
另長和將買家分為A、B組,前者屬優先處理組別,買家須購買兩個或以上單位,而且不設購買上限;B組買家屬購買一伙的散客。不過,銷售安排列明,若A組登記準買家因任何原因(不論是否因首輪發售僅剩一伙可供揀選),而未能揀選兩個或以上單位,都會失去首輪買樓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