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5
經濟日報
【本報訊】57歲地產代理涉在2020年疫情期間,向夾公仔店租戶索取及收受賄款共4.1萬元,以助對方洽商減租及續租。該代理早前被控代理人接受收益等6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成立候判,裁判官明言判監無可避免。
被告鍾繡文(57歲,物業代理),被裁定3項代理人接受收益、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2項煽惑他人提供虛假資料罪成。
涉4.1萬 官稱判監無可避免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辯稱以朋友身份,在公餘時間替吳姓租客處理減租和續租事宜,裁判官反駁指公司只會完成客人的首單生意,其後的生意均會被代理奪走,被告若將所有合約留待公餘時間才處理,毋須與公司分佣,斥說法無稽。
裁判官續指,被告用公司電腦製作減租協議書,可見與其工作相關,被告與吳必然是代理和租客關係,而被告僱主亦指員工提供售後服務是工作一部分,包括洽商減租,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從事地產代理23年,法律認知有限,忽略案件嚴重性。裁判官指控罪嚴重,判監無可避免,還押被告以候背景報告後判刑。
裁判官:葉啓亮;案件編號:KCCC 1817/2022;10月19日判刑。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