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2
明報
【明報專訊】一名警務人員於2017年開始退休前休假,其後失去入住已婚宿舍的資格仍拒絕搬出,霸佔單位逾兩年。律政司周四(10日)代表警務處長入稟區域法院,向該退休警追討約44.9萬元租金和相關利息。
5年前申公務員公屋遭拒
曾獲3月寬限 未如期遷出
原告為律政司長,代表警務處長行事,被告為Pong Chin Ching, Kelvin。入稟狀指被告於2001年起與家人居住於觀塘順利紀律部隊宿舍1座其中一個單位。被告的退休前休假由2017年10月開始,他此前申請的公務員公屋配額,於2018年6月遭房屋署拒絕,按例須於同年8月前遷出宿舍。
警務處長翌月給予被告額外3個月的寬限期,被告承諾支付8至11月的租金,惟他至限期前未有將單位交吉和交租。及至2021年5月,被告才交還單位。
據政府產業署署長估算,該單位於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的市值月租為1.64萬元,其後時段的市值月租則為1.59萬元。扣除被告已繳交的9.1萬元,在反覆要求下,被告仍有約44.9萬元未償還。原告因此入稟追討欠款、利息等。
【案件編號:DCCJ 33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