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為加快新田科技城發展,擬引入私人市場力量。發展局向立法會披露,區內256公頃土地可引入私人參與,包括創科、私樓及物流等用途,模式除了公開招標,還包括「原址換地」。
據指,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早前問及新田科技城的土地用途建議。發展局日前回覆指,新田科技城內可以利用私人市場力量發展的用地包括創新及科技、私營房屋、混合商住用途,及物流、貯物和工場用地。按政府提出的建議發展大綱圖,扣除河套區興建中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後,可供私人參與發展的用地面積最多約256公頃。
未有細節 僅提供政策框架
此外,發展局稱私人市場參與上述用地的發展有多種可能的形式,批撥土地的方式可以包括公開招標、直接批地和「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即讓土地業權人以「原址換地」方式在新發展區內進行與政府規劃意向相符的發展。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筱魯稱,新田科技城「原址換地」暫時尚未有細節,政府僅提供政策框架,又建議讓小業主都可以合併模式申請「非原址換地」;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謝偉銓稱,「原址換地」較動用「尚方寶劍」《收回土地條例》所需的時間較短且節省公帑,皆因《收回土地條例》需要由政府作出賠償及安置,而「原址換地」則由業權人自行處理。
責任編輯:盧金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