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外電引述一名在內地國有銀行工作的人士消息報道,中國一些城市的政府提高了房地產開發商獲取預售監管帳戶資金難度,並指在住宅銷售下降之際,各市此舉旨在確保本地有更多在建樓盤完工。路透報道指一位在湖南省某國有銀行工作的未具名人士指,當地住建部門已命令該行執行更嚴格監管資金提取規定。中國住建部和湖南省住建監管當局未回覆置評請求。
去年11月銀保監會(現已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取代)、住建部、人行三部門再聯手發布《關於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導商業銀行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向優質房地產企業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而金額不得超過監管帳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30%。
不過,商業銀行須按市場化原則去評估內房的信用風險、財務狀况等的基礎上進行自主決策,與優質房地產企業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由於商業銀行又需在保函有效期內,如監管帳戶內剩餘資金不足以支付項目工程款,出函銀行應立即履約墊付等,意味商銀在與內房進行預售資金置換時,若現問題需自行承擔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