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無業男子疑因與女事主父母發生租務糾紛,先後於去年初在Telegram群組以兩條訊息披露該事主英文姓名、照片及其就讀大學學系等個人資料,又講出「機會已經比咗好多次 一公開所有野就無彎轉」等字句。該無業男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把案件押後至8月14日判刑,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續准保釋。
威脅大學門口貼大字報
案中女事主X和其家人曾居住於屬被告鄭展鴻的單位,但期間X父親與被告就租金問題未能達成和解,後來被告在去年2月17日透過名為「CMO」的Telegram帳戶,在X就讀大學的群組中披露包括X的英文全名、照片及學歷背景,被告又聲稱除非租金欠款得到解決,否則將在校園外張貼欠款帖文,說出「凡事有商量 切忌逃避問題」及「唔係我只能大字報去(大學) 門口講妳阿爸媽做過的好事」等字句。
翌日,被告再次在該群組公開X的英文全名,敦促其父母作出聯繫,內容包括「唔好等到事情爆到全校全社都知你先處理」及「機會已經比咗好多次,一公開所有野就無彎轉」等。同年10月27日,被告被捕及警誡下承認未經X同意,在Telegram群組披露X的個人資料,以敦促X父親解決租金欠款。案件編號:KTCC 653/2023。
記者 鍾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