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與藝人譚詠麟和李克勤合作的「左麟右李」餐廳,3間香港分店現已結業,惟其母公司前年向中銀借貸547萬元,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左麟右李」母公司未有如期還款,向該公司及貸款擔保人連本帶利追討欠款及9500元訟費。
入稟人為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被告為「左麟右李」母公司星廚管理有限公司及貸款擔保人郭玉華。翻查資料,郭為星廚管理的董事及股東。
入稟狀稱,中銀在2021年12月8日批出貸款,向星廚管理有限公司借出547萬元,郭玉華是貸款的擔保人,入稟人則在去年2月28日成為貸款的承讓人公司。貸款的條款列明貸款人須在13個月後,分84個月還款,收取年利息2.5%,若延遲還款,會額外收取6%年利息;截至今年6月27日,被告尚欠款逾550萬,入稟人現追討欠款及該筆貸款由今年6月28日起計的12%利息。
【案件編號:HCA 10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