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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6, 2024 星期二 微雨 20° 90%

當年收補償金棄公屋 前城寨業主質疑違憲

七旬九龍城寨前業主當年獲高市值三倍的補償金後,放棄入住公屋並選擇租住劏房,去年失業後無家可歸,在社工協助下多次申請公屋均被拒。房委會指明他當年獲補償金並選擇自行安排居所,不合資格申請公屋。他入稟高等法院,質疑政策規定硬性,涉歧視及違憲,又沒有考慮到他經濟困難及身體退化等情況,遂要求推翻有關政策及房委會今年4月拒批他申請公屋的決定,亦要求法庭指示房委會處理其公屋申請。 獲7.5萬租住劏房牀位 申請人為Hui Kin Wan,建議答辯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入稟狀指,房屋署政策指明前九龍城寨業主或其配偶不能申請公屋,政府給予遠比公平市值高三倍的補償金,原意便是要「買斷」受償人申請公屋的資格。 現年74歲的申請人與朋友合資購入九龍城寨一單位,當港府決定清拆九龍城寨,他們選擇放棄入住公屋資格,共獲得15萬元補償金,申請人則獲7.5萬元補償金,他先後租住劏房及牀位寓所,而他去年失去「花王」工作,淪為露宿者期間接受社工建議,申請綜援及公屋單位。 積蓄用盡申公屋被拒 他今年3月獲批綜援,但申請公屋被拒。社工兩度為他撰信解釋他積蓄用盡,沒錢租住牀位,雙腿退化難以上落樓梯,患腰骨痛又有前列腺問題,希望房委會容許他申請公屋。房委會三度拒絕其申請,並解釋他已接受九龍城寨補償金並選擇自行安排居所,根據「申請須知」,不合資格申請公屋。 案件編號:HCAL1132/2023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