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女子於2014年至2015年向兩家財務公司申請二按貸款時,串謀貸款中介人提交內容失實的協議書副本,誘騙財務公司批出貸款共570萬元;她事後更將其中逾59萬元當作「茶錢」轉交中介人。廉署調查後拘捕涉案女子,她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嚴舜儀指被告以欺詐手段取得貸款,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囚22個月。
逾59萬「茶錢」交中介人
案情指,47歲被告張佩珊在2011年購入一個物業後,於2014年底把物業抵押給永豐信貸有限公司,取得一筆約330萬元的按揭貸款。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間,被告經一名貸款中介人先後向環球信譽財務有限公司及中金投集團有限公司申請2筆二按貸款。被告在該貸款中介人安排及協助下,向上述兩家財務公司提交經揑改的貸款協議書副本,分別訛稱永豐批出的貸款金額為124萬元和80萬元,致使環球信譽及中金分別批出二按貸款240萬元及330萬元。
廉署接獲投訴及調查後,發現案發時上述物業的市值估價約430萬元至540萬元。如環球信譽及中金知道被告所提交的貸款協議書屬虛假,便不會在實際累積貸款金額超過該物業市值估價的情況下,向被告批出二按貸款。調查亦發現,被告獲環球信譽及中金投發放二按貸款後,將其中逾59萬元當作「茶錢」轉交該貸款中介人。
案件編號:DCCC 871/2022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