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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今開會 公屋富戶政策料「加辣」

【本報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開會,料討論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及公屋扣分制「加辣」。據悉,房委會建議要求所有公屋租戶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持有物業;另外,「超級富戶」被要求遷出公屋後,暫准居住期會由12個月減至4個月,亦不會重新審核資產狀況,避免有人透過資產轉移,濫用公屋資源。 住滿10年申報物業 料改至每兩年 繼早前收緊綠表人士購買居屋限制後,房署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資源問題。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開會,議程包括「確保善用公共租住房屋資源」和「檢討屋邨管理扣分制」(見另文)。 現行機制下,公屋戶住滿10年後,才需要申報是否持有物業,據悉,房委會擬要求所有租戶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持有物業;亦要求購置物業後要向房委會申報,否則或被終止租約。 此外,現時如房署發現超級富戶,即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署方會要求有關租戶遷離公屋單位,遷出前的暫住期可達12個月。 超級富戶遷出前暫住期 減至4個月 據悉,房委會擬將暫住期由12個月縮減至4個月,而且不會重新審核資產狀況,避免有人在暫住期間透過資產轉移,濫用公屋資源。據了解,房委會亦同時收緊公屋世襲制,每間公屋只容許一名成年子女世襲。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認為,今次收緊不涉及資產及入息限額調整,料對租戶影響不大;他相信富戶政策收緊後,會帶來一定阻嚇力,確保公屋資源妥善運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表示,要求租戶申報仍是較被動的做法,建議房屋署與土地註冊處合作,用大數據核查公屋戶是否持有物業,減低人手需求。 翻查記錄,現時每年平均約有690宗租戶被揭發在香港擁有物業,或家庭總資產超逾限額的個案。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