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屏東縣恆春鎮一幢獨立建築改建時因遮住法定古蹟恆春古城,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被罰款30萬元新台幣(約7.8萬港元)。屋主未繳罰款,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透過扣押銀行存款追回應繳款項。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周三公布,恆春鎮屋主改建房屋時被民眾檢舉違建。
僅距離2.2米
因房子緊鄰恆春古城,翻修後房屋牆壁距離古蹟牆體外緣僅約2.2米,除阻塞觀覽通道,日後古蹟維護空間亦相當狹窄有限,且房子翻修後屋頂已高於城牆0.45米。
文化部曾三度發函通知應改善,屋主卻遲未行動,於是召開古蹟審議會,認定屋主舊屋翻修有遮蓋古蹟外貌及阻塞古蹟觀覽通道,所以發出罰單,今年3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由於屋主已把涉事建築過戶給他人,當局查封其名下的3筆土地和扣押7間銀行的存款,並從中扣除足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