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經濟日報
【本報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日將就紀律委員會,首宗紀律聆訊刊憲。
物監局指,《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自2020年8月實施以來,首宗紀律聆訊已於今年3月16日(周四)進行,該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干犯2項違紀行為,當中涉及1名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干犯兩項違紀行為。
將撤銷有關物管人牌照
其中一項違反施加於其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有關持牌人在2020年8月1日前的15年內,沒有累積至少10年的香港物業管理服務經驗。另一項為有關持牌人亦不符合持有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的訂明準則。
當局將撤銷有關持牌人的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及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物監局作為物管業的法定規管機構,對於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跟進。就今次違規事宜進行紀律聆訊,監管局責無旁貸,亦藉此希望業界人士有所警惕。
責任編輯:楊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