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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7, 2024 星期三 天色大致良好 19° 58%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北都回收棕地 賠償少於搬遷費 議員促當局檢討

【本報訊】政府有意加快北部都會區的發展進程,多名議員關注發展局有否為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覓地搬遷,亦有議員關注政府的賠償少於搬遷費用,促請當局檢討相關程序。 城市規劃委員會近日同意將320公頃土地,由現時不獲考慮改劃棕地作業用途的類別,改為較大機會獲批。有議員指320公頃的土地中只有135公頃閒置,其餘均被佔用,擔心無法安置所有因政府發展工程而搬遷的棕地經營者,問政府有沒有進一步措施協助棕地作業者覓地。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雖然只有135公頃空置,但其餘土地未必永久被佔用,作業者亦可利用土地的空窗期繼續作業。 局方稱會及早發放賠款 而議員林筱魯就提到,政府賠償往往落後於經營者實際搬遷所需費用,形容「有時差」,問政府會否進一步檢討,將賠償時間壓縮,或提供借貸,令經營者可繼續經營。甯指精簡發展程序中提到只要發展局做好規劃,獲得行政會議授權收地,當局即可與經營者洽商及發放補償,不用再等工程撥款;加上早年政府為保障自己,會於經營者離場日才發放賠償,但現時已發現方法行不通,明白經營者要有賠償才可作搬遷準備,故未來都會及早向經營者發放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