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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簡化批則程序 首次呈交圖則資料削40項

【明報專訊】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多項加快開發土地的措施,當中包括精簡法定程序,​屋宇署昨日公布,已成立專責審批組,會減少一般建築圖則首次呈交申請時所需的資料項目,由原先約140項,減少40項或近30%至100項。資料可以延遲至隨後審批階段時才呈交,例如在上蓋工程動工前和在申請入伙紙前。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措施旨在針對500個或以上住宅單位的大型私人住宅項目,7個專責審批組將積極協助,在項目早期提供便利措施,高級人員亦會適時參與其中。有關便利措施包括與申請人在呈交圖則前舉行會議;協助他們擬定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規定的合適設計方案;以及與其他政府部門聯繫,以解決對有關發展項目至關重要的問題,例如涉及決定地盤分類及撥作公眾行人通道的範圍。 旨在針對500伙或以上私宅項目 ​發言人續稱,屋宇署的目標是約80%一般建築圖則可於首次或第二次呈交申請時獲批,該署極力鼓勵申請人及早,甚至在提交圖則申請之前聯絡專責審批組,以認定需關注的事項和探討可行的方案。 這次精簡措施將減少在首次呈交的一般建築圖則上顯示的詳細資料,該等資料隨後通常會有修改,因而需要呈交修訂圖則。發言人補充,因為申請所需的細節減少,申請人可在準備首次呈交一般建築圖則時節省資源和時間,並可避免因為修改建築設計而白費工夫。申請人取得一般建築圖則的首次批准後,便能進一步制定項目設計,並且盡早開展工程,從而加快整個發展流程。 泓亮諮詢及評估董事總經理張翹楚表示,簡化程序屬好事,在內地有外判審圖的機構,專門在入則前審圖,但有關機構不屬政府機構,並有助加快開發土地的流程。 [香港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