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7
經濟日報
屋宇署被揭過去10年跟進清拆令欠效率及散漫,有個案顯示屋宇署事隔5年才再跟進清拆令,讓業主一度誤以為屋宇署默許僭建物存在,亦有個案屋宇署要花8年才成功發出清拆令。
申訴專員公署引述個案指,屋宇署2013年在已知業主已離世下,仍按指引刊憲及現場張貼清拆令,要求業主5個月內清拆僭建物,及後署方發現清拆工程沒展開,且該村屋已有租客入住後,才於2016年4月向遺產承辦處追查遺產承辦人資料,並於同年12月向兩名遺產管理人發信要求執行清拆令。
執法拖5年 業主誤當默許僭建
不過,其中一名管理人向屋宇署表明自己只是臨時管理人,建議屋宇署與另一人聯絡,署方也未有積極跟進,最終至2021年11月,即8年後才成功向業主發出清拆令。
而另一個案是,屋宇署2013年6月接獲舉報指元朗一村屋的天台及地下正加建僭建物,署方視察後曾發勸喻信要求停工,但卻要在一年半後,即2014年12月才發出清拆令。
惟有關業主一直未有遵循,屋宇署便在2016年6月發警告信指考慮檢控,其中該村屋地下的業主事隔一個月向署方提出寬限要求,惟屋宇署沒有回覆,直至2021年12月始拒絕地下業主的延期要求和再發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