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7
經濟日報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過去10年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上執法不力,即使發現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也要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有個案更長達8年;但署方發出清拆令後也沒有積極跟進,截至2021年底仍有近4成僭建物的清拆令逾期未獲遵從,公署批評屋宇署「有數以年計的時間沒有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申訴專員認為,屋宇署10年間接獲僭建物舉報升逾三倍,反映執法工作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長,懲處亦無足夠的阻嚇力,須全面檢討加強執法策略,集中針對最嚴重的僭建物類別及屢犯不改的違例者執法。
政府在2012年4月開始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加強執法策略,屋宇署主責優先取締有迫切危險、正施工或新建僭建物。
申訴專員調查發現,屋宇署截至2021年底共發出5,384張清拆令,但有2,016張,即37.4%逾期未獲遵從,其中針對正在施工僭建物的606張清拆令,接近四分之一仍未獲遵從,當中近7成是在2018年或之前發出。
公署發現,屋宇署接獲正在施工僭建物的舉報後,雖會在48小時內安排顧問公司到場視察,但卻要在視察9至18個月後才發出清拆令,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
而即使發出清拆令,屋宇署也曾長達數年未有採取跟進行動,令業主誤會署方已接納僭建物存在;同時亦未有及早將清拆令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令清拆令失去「釘契」的阻嚇力,業主可輕易出售有僭建物業。
每宗平均罰9500元 阻嚇力不足
公署也質疑目前就不遵從清拆令的懲處阻嚇力不足,提到過去10年共972宗個案成功入罪,但每宗個案的平均罰款僅約9,500元,即使是持續不遵從並再次入罪的個案,平均罰款也只增至13,400元,判監的僅得9宗。
此外,屋宇署委聘的顧問公司每年會到一定數目的新界目標鄉村初步巡查,並詳細勘察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惟公署發現有關進度緩慢,截至前年底僅完成46%認可鄉村,估計要再花10年時間方能巡查全部642條認可鄉村。
申訴專員趙慧賢批評,屋宇署在過去10年的實際執行情況着實有多處不足;認為署方應全面檢討加強執法的政策及資源運用,並集中針對最嚴重的僭建物類別及屢犯不改的違例者執法。
公署已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為跟進工作制定目標處理時間、簡化執法程序,及考慮設立跨部門聯絡小組加強協作。
作者:黃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