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9
經濟日報
【本報訊】為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深圳住建局發布多個管理辦法,包括計劃推出共有產權住房,售價約為土地出讓時市場價的5折,不再建設安居型商品房。
設5年禁售期 停建安居房
根據深圳市住建局官網發布的徵求意見文件指出,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採用市場化方式建設籌集,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供應,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住房。
根據該辦法,共有產權住房按照土地出讓時市場參考價格的50%左右確定,購房者需持有的產權份額原則上不低於50%,其餘部分為政府產權份額。同批次銷售的同一項目產權份額相同。
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條件主要為深圳戶、在深繳納社保滿5年、無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等。值得留意的是,有關產權設5年禁售期,其後只可轉讓予合條件人士,以符合封閉流轉制度。
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稱,深圳正式建立共有產權住房制度,未來供應中不再新增出售型的人才房、安居房,解決了這幾類人群短期低成本紮根深圳的居住需求。在房價上漲預期減弱的背景下,短期內對商品房市場有分流作用。
責任編輯:李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