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5歲家庭主婦涉以親人及前保險客戶資料,透過律師樓協助偽造授權書抵押物業,於兩年間向財務公司借貸逾3,200萬元,昨就7項欺詐罪被判監9年。法官指被告利用親人資料,嚴重違反誠信。
7項欺詐罪成 官斥嚴重違誠信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計劃周詳。被告黃瑪莉嚴重違反誠信,以親人及前保險客户身份證副本達成欺詐計劃,嚴重損害事主的財產利益,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仍干犯控罪。
法官指被告獲得貸款後,用作歸還之前欠下之貸款,導致實際損失不算嚴重,惟這項因素對判刑影響不大。法官續指,被告認罪後向警方提供詳盡口供,惟其所提供之協助不大。
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孩子,被告向警方稱因財困而犯案,最終泥足深陷,並被犯罪集團利用。法官指被告利用親人及前保險客戶資料,製造虛假授權書以獲取貸款,質疑她被利用之程度,故不接納其說法。法官強調本案嚴重違反誠信,就7項欺詐罪,共判監9年。
案發於2013年12月27日至2015年4月9日期間,涉及4個物業分別為由被告的家姑及大伯持有的將軍澳廣場單位、大伯妻子持有的日出康城單位,以及兩個由前保險客戶持有的西環麗恩閣及和富中心單位。
律師樓協助 涉親人前客戶4物業
案中事主分別收到財務公司信件,要求償還按揭欠款,遂報警揭發事件。被告早於2014年10月被捕,其家姑及大伯兩夫婦亦先後報警。及至2015年10月被告自首,警誡下被告承認透過中間人偽造授權書,並將親人及前客戶的身份證副本,分別交給兩間律師行職員預備授權書。被告向財務公司借貸共逾3,239萬元,約1,385萬元尚未清還。
法官:杜麗冰;案件編號:HCCC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