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2
經濟日報
【本報訊】前房署主任涉使用虛假文件和偽造社署便箋,以掩飾其延誤處理公屋單位調遷申請,早前承認偽造等共3罪。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因懶惰而犯案,不涉金錢利益,故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包文豪(35歲),早前承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刑事損壞及偽造罪。裁判官指被告過往背景良好,因懶而犯案,目的不涉金錢,接納建議判服務令160小時。
掩飾延誤處理調遷申請
案情指,被告於2014年接獲1名租戶申請將其岳祖母加入單位戶籍,以調遷至較大單位,但被告於翌年底才察覺未處理申請,故以虛假文件訛稱上司已批准申請,租戶最終獲編配較大單位。
房署其後發現岳祖母已登記另一公屋單位,被告恐被上司發現延誤處理申請,銷毀相關檔案。及至2020年6月,被告處理另1宗經社署便箋轉介的調遷申請時,延誤了1年始回覆,遂捏改便箋發出日期。裁判官:施祖堯;案件編號:WKCC 372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