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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件掩過錯 房署主任判社服

【明報專訊】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延誤處理兩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後,藉虛假文件及偽造便箋等方式掩飾過錯,事後遭廉政公署揭發及起訴。他早前承認各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刑事損壞及偽造罪名,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出,被告犯案並非出於貪圖金錢,而是想掩飾自己延誤處理個案,考慮到被告過往背景良好及認罪,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案情指出,被告包文豪(35歲,圖)於2014年被派駐葵涌邨時,接獲一名租戶申請將其岳祖母加入單位戶籍,以調遷至邨內另一較大單位。翌年11月底,被告察覺自己延誤處理該申請後,使用一份文件訛稱其部門主管已批准該租戶調遷,以誤導房署,租戶因而獲編配一個較大單位。 房署其後發現,該租戶的岳祖母曾在另一資助公屋單位登記,可能享有雙重房屋福利,被告的上司遂要求他提供相關房屋檔案作審查。被告因恐怕失職一事被揭發,故銷毁相關房屋檔案。 至前年6月,被告派駐富昌邨時,處理另一宗經社署便箋轉介的調遷申請。被告約一年後察覺自己未曾就有關調遷申請回覆社署,於是將便箋發出年份由2020年改為2021年,並存入相關的房屋檔案。 【案件編號:WKCC 3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