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北京後立法 加強監管二房東
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周三表決通過《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明確規定禁止群租(即出租劏房),廚房、衞生間、陽台、儲物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禁止出租違法建築、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房屋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上海市是繼北京市後,內地第二個就住房租賃條例在地方層面立法的地區,新例2023年2月1日實施。
今次立法旨在健全治理機制、規範市場秩序、優化服務水平、提升管理效能,除了對住房出租提出嚴格要求外,亦加強市場主體管理,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新例明確加強對「二房東」的監管力度,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轉租房達到規定數量後需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同時對相關從業人員實施實名制,要求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為從業人員辦理從業訊息卡。企業承租個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應按規定在銀行開立交易資金監管專用帳戶,並向社會公示。
內地群租普遍 藏健康火警隱患
市房屋管理部門亦應該建立住房租賃價格監測機制,租金顯著上漲或有可能顯著上漲時,採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租金漲幅等干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
群租是內地大城市普遍的居住現象,但亦有很多安全和管理問題,例如群租客十分複雜,容易引致偷竊、吸毒等治安問題;其次是住房質素差,亂拉電線、亂接水管、偷電偷水現象比比皆是,隱藏漏電、觸電與火災的嚴重隱患。此外,多人群居容易造成空氣渾濁,若有人患有傳染病,難以保障其他人的健康。
內地媒體指出,上海市推出住房租賃條例,是對混亂群租市場的「叫停」,但「叫停」後又應該如何處理群租客,他們只能夠負擔價格便宜、條件簡陋的群租房,若當局沒有相應的配套解決措施,單是禁止群租的做法只會引發群眾更多的質疑,「寒了底層民眾的心」。此外,要避免禁止群租最終淪為一句口號、無法真正落地實踐,就要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從根本解決市場群租亂象。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