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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連地段降強拍門檻 本研社質疑助發展商拔釘

【明報專訊】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降低強拍門檻,以加快舊樓重建。發展局昨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建議,將樓齡達50年或以上、但少於70年的私樓門檻,由80%業權降至70%;樓齡達70年或以上,門檻降至60%;同時將為涉及多個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提供更多彈性。局方又預計,明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同時將設立專責辦事處,協助受影響業主了解權益。本土研究社質疑,政府此舉如同為發展商開路,側重大業主權益,令小業主議價能力愈來愈低。 設專責辦事處助業主了解權益 發展局表示,自舊樓強拍條例1999年6月實施至今年9月,土地審裁處接獲421宗強拍申請,其中170宗獲發強拍令。發展局稱,截至2020年,樓齡達7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約有1000幢,佔私樓總數的2.3%,亦佔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樓總數的12%,故建議將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樓的強拍申請門檻 ,降至不少於70%業權;樓齡達70年或以上的私樓,門檻降至不少於60%業權。 准平均計算地段業權百分比 局方又建議,為涉及多個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提供更多彈性,包括容許平均計算相連地段的業權百分比,並建議容許申請人在同一宗強拍申請中的相連地段,不論該地段的建築物是否有共用樓梯連接,亦可採用「平均份數安排」;同時若申請涵蓋多個相連地段,但地段的建築物無共用樓梯連接,將要求申請人在申請內每一個相連地段所擁有的業權,均不少於60%。 此外,發展局建議在政府內部設立專責辦事處,在強拍的不同階段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以提供適切服務。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認為,政府此舉引入「攤分鄰近樓宇業權」新概念,修例容許地段相連鄰近而毋須有共同樓梯,意味即使發展商未能收購足夠七成業權,但超過六成業權的舊樓,只要其「申請強拍範圍內」所有平均業權分數在「加權」後整體達七成或上,就能「拔釘」,變相令小業主議價能力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