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銀行經理涉嫌賄賂同事,在2021年7月要求對方把銀行住宅按揭客戶轉介予一名財務中介,以安排客戶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轉按物業,昨日(31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明天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廉署落案起訴 明答辯
廉署指,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被告周碧心,46歲,案發時在華僑永亨銀行尖沙咀分行任職助理客戶服務經理,需處理住宅按揭貸款申請。而華僑永亨銀行的其中一間附屬公司是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華僑永亨財務)。
被告涉嫌約於2021年7月15日要求一名同事把華僑永亨財務的住宅按揭客戶,轉介予一名財務中介,以安排他們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轉按物業,並向該同事提供財務中介所得轉介費的7成作為報酬。
周碧心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續指,為協助銀行業界建立及加強主要營運範疇的防貪能力,已與業界合作編製指引,並將繼續與業界合作,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
作者:江麗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