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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2, 2026 星期四 多雲 22° 88%

置業居港七年可退辣稅限1伙

為協助本港吸納人才,《施政報告》提出合資格外來人才如在昨天或以後在港置業,可於居港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已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政府消息人士說,申請者毋須七年都持有同一物業,期間可以「樓換樓」,但退稅只能涉及一個單位,由申請人自行決定以哪個單位申請退稅;如果人才本身在港同時持有超過一個物業,消息人人士說,可獲退稅的單位須為申請人來港後購買的首個物業。 不希望引起炒賣   目前,在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要交的印花稅高達百分之三十,遠高於英國、澳洲等地針對海外買家的「辣招」。當局表示,退稅申請要在居港滿七年後的六個月內提出,又或者在相關條例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如果涉及「樓換樓」,亦可以在賣出舊物業後兩個月內,提出用新物業退稅,物業退稅後沒有轉售限制。消息人士表示,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額外印花稅安排,將不設轉售限制,當局希望明年首季向立法會提出相關修例,並盡快獲通過。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記者會上被問到,有關措施對樓市有何影響,又會否推高樓價。他回應說不希望引起炒賣,今次讓合資格外來人才成為永久居民後申請退回有關稅項,為鼓勵並協助有關留港人士。他強調,要引進人才「落地生根」,同時亦明白到一個家庭要儲備多年才可應付目前的樓價,強調政策上已作平衡,認為所提供的待遇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