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早前就《旺角分區計畫大綱核准圖》提出修訂建議,放寬區內多個商業及住宅地帶的發展限制,包括將區內商業用地的地積比率由12倍上調至15倍,同時放寬建築物高限至115米等。有關修訂於諮詢期收到5份申述,其中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表態支持,惟香港規劃師學會及保育人士均表示反對修訂。
規劃師學會:導致交通擠塞
地建會認為,原有大綱圖對區內地盤施加限制,而是修訂為私人發展商提供足夠誘因,並鼓勵參與更多社區重建項目,而且修訂對城市設計及規劃有利,故對有關修訂表示支持。
香港規劃師學會則指出,有關放寬地積比率及高度限制修訂,不符合《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的框架,由於大增商業用地發展密度後,將會導致該區交通擠塞、人流過多等問題。
是次修訂,主要包括刪除對商業地帶的12倍地積比率限制,在建築物條件許可下地積比率增至15倍。並將界限街與太子道西之間,及旺角道與亞皆老街之間鄰近港鐵站的「商業」地帶,建築物高度限制由130米(主水平基上.下同),增加至160米;並把彌敦道兩旁其餘的「商業」地帶的建築物高限由110米提高至140米。
把2幅太子道西、洗衣街、花墟道及園圃街的用地和西洋菜南街、登打士街、花園街及水渠道之間的用地由「住宅(甲類)」地帶,建議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混合用途」地帶,放寬目前只有最低3層商業用途的限制,允許更高的設計靈活性,而且建築物高度限制亦增加15米至115米。另外,該區的住宅地亦有相應調整,修訂「住宅(甲類)、(戍類)」地帶的「備註」,「住宅(甲類)」及「住宅(甲類)3」的最新地積比率由7.5倍,增加至最新的8.5倍,以及納入「住宅(甲類) 4」。而且建築物高限由100米,上調至1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