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8
明報
【明報專訊】邀請受重建影響業主參與市區重建項目發展,早於上世紀末已有先例。翻查資料,1990年代末,土發公司(市建局前身)曾在上環皇后街的H1項目(即現時「帝后華庭」)的物業收購階段,向超過180名業主建議引入「業主參與發展計劃」,惟因業主反應冷淡,土發公司決定放棄。另外,由土發公司開展、後由市建局接手的尖沙嘴河內道重建項目,亦有提出「業主參與發展計劃」予受影響業權人參與。
一名市建局前高層向本報表示,10多年前市建局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局方曾考慮區內主要持份者包括霍英東家族等合作重建,惟經商討一段時間未達協議,最終斥資向各主要物業持有人收購物業。
該名前高層又憶述,數年前市建局研究推展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時,亦曾構思是否可引入業主參與發展方式,但經研究發現因業主在不同時期購入物業,計算所享權益有難度,最終未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