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經濟日報
「要有光」是香港首個提供房屋單位租住權的社會企業,將房屋計劃與向上流動機會掛鈎,以遠低於市價的租金提供約150個單位予「短貧戶」租住3年,每3年平均約1,000人受惠。逾8成受助者,在3年租約期滿後,可憑積蓄成功租住私樓或獲派公屋。
「要有光」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估計,全港約有10萬戶短貧家庭,只要給他們機會,就可在數年內靠自己雙手向上流動。
而據統計處截至今年6月底數據,上半年勞動人口較去年底共減少約5.01萬,跌幅超過2成。故余偉業強調,「短貧青年」是香港重要的人力資源儲備。
逾8成人約滿後 成功「上樓」
「要有光」目前共有約150個「光房」及「光屋」單位,租金各有不同,但都由有心業主以遠低於市價提供。所有申請人皆要訂立「3年向上流動計劃」,訂立儲蓄目標,3年期滿便要立即遷出單位。
余偉業表示,每個周期平均逾400戶,即約1,000人受惠,其中有5成人在3年期滿後成功靠積蓄租住私樓,3成人獲派公屋,餘下2成人如未能另覓住處,則會被轉介予其他機構跟進。
余偉業指,現時有約2成光房住戶會以購買居屋作為「3年向上流動計劃」中的住屋選項:「佢哋唔靠父幹,不移民亦不躺平,光房可以幫新一代喺3至5年內改變自己,對青年和社會係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