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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發展商換地違約 沙螺洞村民索償

2022-09-16    東方日報
【本報訊】政府於2017年以「非原址換地」方式,向沙螺洞發展有限公司批出大埔船灣堆填區一幅土地,換取保育生態價值僅次米埔的沙螺洞私人土地,至今年7月換地程序完成。有沙螺洞村民卻認為換地程序不當,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該公司,指它違反43年前所簽下的為村民重建村屋協議書,亦沒有充分諮詢居民意見,故要求賠償。原告更形容涉案公司不擇手段換地,並稱「擁有400多年歷史的客家村將從此被毀滅!」不過入稟狀並無列明具體索償金額。 無起高球場重建新村屋 原告是沙螺洞村民權益會會長張始文及副會長張偉強,被告是沙螺洞發展有限公司。據兩人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早於1979年被告表示有意徵收土地及房屋發展成高爾夫球場,並與有關的村長簽訂「發展沙螺洞協議書」。村民需將屋契及農地轉至被告名下,被告則承諾會重建村屋作為補償。由於高球項目遭環團反對,兜兜轉轉下,被告在未經村民授權下,向政府提出將村民的土地,與大埔船灣堆填區換地,至今年7月18日完成換地程序。 入稟狀續指,被告應徵詢居民意見,商討是否重新覓地興建新村屋,又或作出合理賠償,否則村民無法復村。原告指2018年7月,被告邀請沙螺洞的村民開會,但反對換地方案的村民卻被拒入會場。原告指出,村民贊成讓沙螺洞作保育,但出讓土地及房屋的先決條件,是據1979年合約讓原村發展高爾夫球場及重建新村屋。原告稱,被告違反合約承諾,質疑被告沒有將申請發展項目的全部真確文件向政府呈報,故要求賠償損失。案件編號:HCA 118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