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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8, 2024 星期四 陽光充沛 21° 29%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上年度捉公屋濫用 收回單位逾1300宗

房屋署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核了逾1.3萬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而在過去一年,因不同原因而收回的單位約9,000個,例如因購買資助出售單位而收回的單位或租戶自願交回單位等,當中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則超過1,300宗。 而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同時,當局亦充分考慮租戶的上訴權利。由2021/22年度至今年7月底,完成上訴程序及收回的單位約有400個。事實上,濫用公屋須面對法律後果。根據《房屋條例》規定,任何人士若就申報表所需的任何資料,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和監禁6個月;任何人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任何資料,最高可被罰款2.5萬港元和監禁3個月。 申報作假 可罰款5萬囚半年 此外,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屋委員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公屋單位的租住權。 何永賢指出,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她近日前往房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辦事處,進一步了解他們的工作。房署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包括由前線屋邨管理人員透過執行日常管理職務,及在兩年一度的家訪周期,到訪約80萬戶公屋居民,他們會細心偵察懷疑濫用公屋個案。 而「善用公屋資源分組」由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組成中央專責小組,就屋邨轉介、公眾舉報和不同情報渠道收集到的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深入調查,並隨機抽查不同類別的租戶。何永賢表示會繼續不遺餘力做好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並會不斷與其他部門一同協作做好搜證、舉證工作,令公屋的使用得以公平分配。